—— 永安冬泳协会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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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-金门海峡冬泳活动

    一、支持单位   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
    二、主办单位 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    中国救生协会         厦门市体育总会    中国游泳协会
    三、承办单位    厦门市游泳协会
    四、比赛日期及地点
    日期:2008年2月11日(正月初五)11点开幕
    地点:厦门市环岛路椰风寨景点附近“一国两制,统一中国”牌前海域
    五、参加单位   
    中华台北、香港、澳门、闽南金三角、全国各省市游泳协会及冬泳会员单位
    六、参赛办法
    1、各队参加冬泳活动(海上距离500米)人数不得超过50人;
    2、凡参加活动的运动员,必须是常年坚持冬泳锻炼,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合格者,并自愿填写《自愿参加冬泳活动暨冬泳比赛责任书》(以本人签名为准),由各队负责人在报到时统一交给承办单位。
    3、参加各年龄组单项比赛,每队可报12人,男女不限,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;
    4、各代表队须于2月11日(正月初五)10:30之前抵达活动地点报到。
    七、比赛项目
    成年男子、女子600米比赛,泳姿不限。
    年龄组别:
    A组: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(30岁以下)
    B组: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(31-40岁以内)
    C组: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出生 (41-50岁以内)
    D组:1948年1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出生 (51-60岁以内)
    八、竞赛办法
    1、采用《公开水域竞赛规则》部分内容;
    2、男、女单项比赛后,组织海上500米长游活动。
    九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
    1、  获得各组别男、女600米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。  
    2、  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,各组男、女单项前6名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,得分高者名次列前,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记分。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一樽。
    十、报名
    1、元月12日前第一次报名;
    2、1月28日前第二次报名将报名单传至承办单位。
    十一、其他
    1、为保障活动万无一失,组委会要求所有参加游泳人员佩戴救生器材,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    2、各队参加活动的食、宿、行等一切费用自理。

    3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.